高數求極限問題。什麼時候可以拆開計算什麼時候不可

時間 2021-05-07 20:01:47

1樓:匿名使用者

折開各個都有極限,可以折。折開只要有一個沒有極限就不可折

算極限的時候到底什麼時候可以拆

2樓:雨5004眷戀

1、拆成或加、或減時,只要拆開後的兩項或多項,各自的極限存在,

也就是說各自的極限沒有無窮大的情形,就大膽的拆,沒有問題。

(∵存在±存在=存在)這塊只要滿足要求隨意拆開都不會影響整體極限的存在性和極限值

2、如果拆開成加、減時,只有一項出現無窮大的情形,也沒有問題。

(∵存在±不存在=不存在)拆成兩項,一個存在一個不存在,那麼極限值一定不存在。

反證法:若「存在±不存在=存在」則與「存在±存在=存在」矛盾,所以一定不存在。

3

、若拆開成加、減時,有兩項,或多項出現無窮大時,就不可以拆。

(∵不存在±不存在=不確定)即可以存在也可以不存在。若出現兩項為無窮大,就不可拆,因為不可判定,也會對最終結果產生影響。

4、若以因式的方法拆成乘、除時,其實就是因式分解,只要拆出來

的因子factor不是無窮大,就沒有問題。

(∵存在×÷不存在=不確定)(不存在×÷不存在=不確定)所以只要乘除運算中不出現無窮大,就可以隨意拆解計算

要注意的是:因式必須是整體的因子,而不是區域性的因式。

3樓:pasirris白沙

樓上網友的回答,並沒有錯。

我們的很多教師,就是這樣解答問題的。

不痛不癢,無關痛癢。

四平八穩,放之四海而皆準,就是無法用來解決實際問題。

這種回答,屬於原則性回答,不針對具體問題。

這是大學教師答疑是普遍採用「以不變應萬變」的方法。

樓主的問題的解答是:

1、拆成或加、或減時,只要拆開後的兩項或多項,各自的極限存在,也就是說各自的極限沒有無窮大的情形,就大膽的拆,沒有問題。

2、如果拆開成加、減時,只有一項出項無窮大的情形,也沒有問題。

3、若拆開成加、減時,有兩項,或多項出現無窮大時,就不可以拆。

4、若以因式的方法拆成乘、除時,其實就是因式分解,只要拆出來的因子factor不是無窮大,就沒有問題。

要注意的是:因式必須是整體的因子,而不是區域性的因式。

4樓:石硌不倦

可以去知網看看和式求極限的相關**,裡面有較為詳細的總結

5樓:匿名使用者

以極限的運演算法則為依據。

像這樣的極限題什麼時候能拆開算 什麼時候不能拆開算 為什麼有時候拆開就錯了

6樓:

只有當分子分母極限都存在時,並且求極限後的式子有意義;例如分母極限為0 時就顯然不能分開算.

詳細參見極限四則運演算法則

高數求極限方法問題什麼時候可以直接把數字帶進去什

7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不是0/0;∞/∞,1的∞次方,0的∞次方,∞的0次方這類未定式內的形式

就都可以將數字直接帶入,如容果是上述的未定式形式,就不可以直接帶入了。

特別注意,帶入的時候,必須全部自變數一起帶入,不能因為全部帶入,計算不出來(如上述的未定式型別),就只帶一部分,另一部分不帶入來勉強計算。

求極限什麼時候可以拆開

8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確定式子1和式子2都存在極限那就可以拆開,依據就是極限的四則運算,證明見書

9樓:高州老鄉

互相之間沒影響的都可以

高等數學-----求極限的時候什麼時候才能採用區域性帶入

10樓:答疑老度

式子的乘除因子可以用等價無窮小代換,加減不行。除非能保證兩部分極限都存在時將極限拆成兩個極限的和。

11樓:q我

這個是等價無限小的概念! 例如,lim(x->0)(sinx/x)=1,那麼x->0時,sinx與x是等價的無限小!!!

12樓:匿名使用者

後面那個結果 是 e^(1/2)

乘除可以帶入(加減不行)

要整體帶入。

13樓:偷心的亡靈

只有乘除能區域性帶入,加減不能

14樓:什麼神馬吖

沒有采用區域性帶入的說法

算極限的時候到底什麼時候可以拆?

15樓:猴萍諭

「不是不能確定拆後後極限是否存在嗎」,一般情況下是這個道理,但是有些情況你自己可以先判斷出來最後的極限是否存在的啊!所以你就可以拆啦 檢視原帖》

請問一下高數求極限中到底什麼時候能用等價替換,什麼時候不能用等價替換?根本搞不清楚,比如有些地方可

16樓:匿名使用者

乘積的情況可以用,但是相加就不能用了

17樓:善解人意一

難就難在『等價』!與『同階』容易混淆。等價無窮大(小)他們的比的極限為1;同階無窮大(小)他們的比的極限為非零的常數。答案錯誤的根源是:誤把『同階』當『等價』。

18樓:天王蓋地虎

我也是19考研的,想問一下你下面用的什麼高數考研書,我感覺挺不錯的

計算極限時什麼時候能直接把數帶進去,什麼時候不能?

19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不是不定式bai,就能代入。du極限為∞時,仍然是zhi屬於定式。如果是

dao不定式就回不能代。

設f(x)和g(x)在自答變數的同一變化過程中極限存在,則它們的和、差、積、商(作為分母的函式及其極限值不等於0)的極限也存在,並且極限值等於極限的和、差、積、商。非零常數乘以函式不改變函式極限的存在性。

1、加減:

2、數乘:

3、乘除:

( 其中b≠0 )

2、冪運算:

擴充套件資料夾逼定理:

夾逼定理:設l(x),f(x),r(x)在自變數變化過程中的某去心鄰域或某無窮鄰域內滿足l(x)≤f(x)≤r(x),且l(x),r(x)在自變數的該變化過程中極限存在且相等,則f(x)在該自變數的變化過程中極限也存在並且相等。

兩個重要極限:

20樓:其樂無窮

1、分母不為0時,也不能隨便代入。

要看是不是1的無窮大次冪?是不是0的0次冪?

如果是,就不能代入內;如果不是,就能代入。容2、分母即使為0,如果代入後發現肯定是無窮大,無論是正無窮大,還是負無窮大。就可以大膽。

的寫出極限 = +∞,或 - ∞。

說明:我們歷來的說法都是不能自圓其說的,當極限是無窮大時,我們一會說極限不存在,但是一會兒又說極限是無窮大。大家已經意會,已經心照不宣,說辭上的矛盾,我們已習以為常了。

總結:a、如果不是不定式,就能代。極限為∞時,仍然是屬於定式。

b、如果是不定式,就不能代。

另外,中學概念的根深蒂固,會帶來不利,例如:

任何數的0次冪,等於1;

1的任何次冪,都等於1。

在極限中這些概念要特別小心!

極限中的0、1,不同於初等數學的0、1。

極限理論中的0、1,僅僅只是比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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