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單位不給我辦理離職手續

時間 2021-08-11 16:41:52

1樓:將心繫列

你違反辦理離職的相關規定了!因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勞動者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遇到這種情況,當事人理虧,只能與用人單位人事部門檢討並商議,取得他們的諒解。

2樓:

你好,勞動者離職原單位不給辦理離職手續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要求用人單位為其辦理離職手續。

員工辦理離職手續的流程:

1、為從事有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員工做健康檢查。

2、辦理工作交接。離職員工除工作交接外,應立即停止以用人單位的名義對外從事一切業務。將該員工經手的工作交接到其他人員或主管。

工作交接有助於防止員工倉促離職,出現工作脫節,減少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3、公司財物、檔案資料及清償債務。

員工在公司期間,由公司配發的或者由員工本人掌管的屬於公司的財物,企業應指定專人接收。並將員工在職期間保管和使用的全部檔案資料進行清理,如客戶名單、各種圖表圖紙、財務賬本、工作計劃、技術資料等。另外,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公司應清查該員工在職期間是否欠有公司債務,如借款、賠償款、罰款等。

4、退還員工證件及結清工資。

5、如是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6、簽訂競業禁止協議。對於公司認為需要簽訂競業禁止協議的則在解除勞動合同協議中明確員工的相應義務。

7、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8、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合同法》規定公司在勞動合同解除後15日內為員工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離職月了,原單位一直拖延,始終不給離職證明(即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博愛傑傑 建議先與原單位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到當地的勞動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 李建成律師 您好,勞動合同法中規定試用期內離職,提前三天即可,超過試用期需提前一個月申請,首先還是與原用人單位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到當地的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其扣除工資的做法也是違法的,可以一併申請維護自己的...

合同到期,單位不給辦理離職手續,我該怎麼辦

任若蘭 首先這個協議不合法!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

如果原單位不給開離職證明該怎麼辦

很多大公司,尤其是外資企業對應聘人員是否自由相當重視,因為非常害怕今後有用工方面有法律糾紛。時下,隔個一年半載換份工作已經成為大家見怪不怪的事情。像小鄭遇到的這種情況也是層出不窮。首先,應當區分兩種情況對待 1 與原單位簽訂有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