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edison大哥
具體要看勞動合同怎麼規定,
若合同沒規定具體什麼情況
下扣工資,亂扣工資就違法。
即便員工犯了錯誤要扣工資,
扣工資不得超過當月的20%。
而且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如果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
可以打勞動局**12333舉報
或者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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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2樓:小汪律師
1、報警可能會受理,但也僅僅是受理,給你個接案通知之類的東西,不會有什麼實質性動作。大概率不會立案(受理不代表立案),因為金額太小,不構成刑事案件,簡單的民事糾紛多數會主持讓雙方自行調節。
2、如果按照你朋友說的,工廠說會按照報廢處理,那麼我毀壞報廢的工件,毀你啥了?本身就是報廢不能使用的工件。
3、工作了就必須有工資,但是就像你說的,維權成本較大,不建議,最簡單的方法就是這幾天的工資抵充壞掉的工件錢。
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法律問題可以諮詢法律援助**12348,如果是勞動保障的問題可以諮詢12333;或者直接前往法律援助大廳或者人社部門進行諮詢。
4樓:匿名使用者
金額太小,報警一般不會受理。如果車間主任說工件已經報廢,也就不存在毀壞一說了
5樓:玉旎機昊
你好,對你們的情況可以找單位要求明確的工作時間以及待遇,加班的計算等,如果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根據同行業的標準計算
諮詢一下法律方面的問題,勞動法!
6樓:網友染兮
協商不成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滿一年補一個月。
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公司違反合同約定,要給你們解除合同的話,你們可以得到賠償金的。但是現在公司住所變更,並不是無故給你解除勞動關係,或者公司有違反合同法的問題。所以你想要拿到賠償應該不好弄。
8樓:歐陽芳名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執行
9樓:知路浪人
你的公司並沒有違反勞動合同,所以無法獲得賠償的。畢竟公司並沒有主動與你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法諮詢
1 無故解除員工合同,單位應承擔經濟賠償,補賠金額為該員工終止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額 公司工作年限。以上面的例子來看,08年3月到10年4月,已經滿2年,並且勞動合同法規定不滿半年,應按半年賠償,4月30與5月20離職都是效果一樣。所以應支付給該員工 前12個月平均工資額 2.5。注 勞動者月工資...
法律問題諮詢(勞動法)
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合同,也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之後,除了工資之外,另外支付給勞動者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總額的經濟補償金。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 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
勞動法諮詢急
沒有繳納社保,離職可以要求經濟補償。看 勞動合同法 第38 46條你就明白了。解除勞動合同時的工資支付時間詳見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經濟補償金支付時間詳見 勞動合同法 第50條。如果不按時支付,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執行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 第3 10條和 勞動合同法 第85條規定。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