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香茗苦旅
可以依據此理由不予受理。依據如下: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一條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賠償發生爭議的,依照國家有關勞動爭議處理的規定處理。
對應當通過勞動爭議處理程式解決的事項或者已經按照勞動爭議處理程式申請調解、仲裁或者已經提起訴訟的事項,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告知投訴人依照勞動爭議處理或者訴訟的程式辦理。
希望我的答案您能滿意
如果裁決出具後您不滿意,還可以在15天內去當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但是涉及保險、休息休假等,還是勞動監察的強制執行力大。如果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hi我
2樓:法律實務研究
勞動監察不能以勞動仲裁立案為由不受理違反勞動法的行為。
勞動監察機關是行政機關,負有監督勞動法實施的行政執法權,應當依法打擊違反勞動法的違法行為。如果用人單位涉嫌違反勞動法,勞動監察部門應當依法立案查處。
而勞動仲裁,只是處理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勞動爭議的中立機構,本身不具有法定執法權利,勞動仲裁的受理,也只是表明仲裁機構將依法裁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爭議。仲裁結果也不涉及勞動行政違法的處理。
3樓:
肯定不能受理了,理論上別人說的是對的,你也不能說別人不積極,除非你24小時跟著別人,發現別人確實天天在玩都沒處理任何事情,那可以說別人不積極,呵呵,你這樣的只有天天去跟著那個仲裁員吵了,當然要說好話了,我感覺你沒有其他途徑可以採取了,還有唯一的一條就是請律師自己取證打官司,那你就不會覺得慢了,呵呵,有點像公車和的士的區別哦~!
勞動監察已經受理的案件,勞動仲裁能不能以此為理由不予受理?
4樓:蹇潔登白薇
可以依據此理由不予受理。依據如下: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一條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賠償發生爭議的,依照國家有關勞動爭議處理的規定處理。
對應當通過勞動爭議處理程式解決的事項或者已經按照勞動爭議處理程式申請調解、仲裁或者已經提起訴訟的事項,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告知投訴人依照勞動爭議處理或者訴訟的程式辦理。
希望我的答案您能滿意
如果裁決出具後您不滿意,還可以在15天內去當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但是涉及保險、休息休假等,還是勞動監察的強制執行力大。如果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hi我
5樓:法律實務研究
勞動監察不能以勞動仲裁立案為由不受理違反勞動法的行為。
勞動監察機關是行政機關,負有監督勞動法實施的行政執法權,應當依法打擊違反勞動法的違法行為。如果用人單位涉嫌違反勞動法,勞動監察部門應當依法立案查處。
而勞動仲裁,只是處理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勞動爭議的中立機構,本身不具有法定執法權利,勞動仲裁的受理,也只是表明仲裁機構將依法裁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爭議。仲裁結果也不涉及勞動行政違法的處理。
6樓:
對於第一個問題,一般是要等勞動監察處理完以後,仲裁委才介入;
對於第二個問題,如果是仲裁委的受案範圍,是應當受理的
1063251律師群
勞動仲裁不予受理,還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嗎? 15
7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仲裁不予受理的情況,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樓:匿名使用者
你有證據證明單位收了你200元押金嗎?有的話你應該直接去找勞動監察所就可以了.勞動仲裁是不會受理的.
單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2章:第9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它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你可以拿回你的錢的.
祝你好運,謝謝採納.
9樓:董小小巖巖
可以去勞動監察立案,一般都能要回來 是免費的 有合同你去找仲裁 沒有合同找監察,勞動仲裁是不會受理的.單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2章:第9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它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10樓:西麗花
可以的。單位不允許收取押金。
已經勞動仲裁過了,還可以去監察大隊投訴嗎?會不會受理?
11樓:
1.單位應當承擔你1500起付點以外的80%的費用。比如生育住院費用4000元,單位應當承擔(4000-1500)x80%=2000元。
這是因為單位沒有為你繳納社保而對你造成的損失的賠償金。
2.因為現在距離勞動仲裁已經有幾個月了,超過的15天的上訴時效,你現在即使向法院起訴,法院也不會受理的。現在再找勞動監察大隊已經沒有用了。
12樓:劍嘯天下
根據我國《仲裁法》第9條
仲裁實行一裁終局的制度。裁決作出後,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決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銷或者不予執行的,當事人就該糾紛可以根據雙方重新達成的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但當事人有足夠理由不服裁決的可在收到裁決書六個月內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消裁決。
只要沒過6個月就可以申請撤銷仲裁,然後才能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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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委是解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糾紛的組織,是根據雙方提供的證據進行裁判,其生效的仲裁文書,勞動仲裁委是沒有強制執行的權利的,必須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對仲裁裁判不服的,救濟途徑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監察大隊是屬於行政機構,處理的是用人單位的違反勞動法律制度行為,其處罰的依據是需要其自身進行調查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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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監察大隊的電話是多少,勞動監察大隊電話
小揚說歷史 勞動監察大隊的 是12333,12333是全國勞動保障 諮詢服務專用號碼。12333 服務在民生服務方面發揮了很大作用,不僅成為廣大群眾瞭解勞動保障政策資訊 維護合法權益的重要途徑,為政策制定提供重要參考和依據,也提供了一個緩解或解決問題的渠道,將矛盾化解在了萌芽階段。對於勞動糾紛,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