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你的情感研究所
在企業裡面我們會經常發現有這樣的現象,就是加班的時候通常是沒有加班費的這種義務,感覺對自己來說就是無償奉獻,如果沒有加班費,這樣的情況自己肯定也是很不情願的。甚至是各種理由想要推脫,作為老闆來說本來也是沒有義務讓員工加班,相信只要給加班費的話有很多人還是願意跟隨,如果沒有加班費的話,肯定有很多人都是很不情願的。在這種時候其實員工和老闆應該敞開了談一談,畢竟加班這個事情本來都是你情我願的,如果加班費給的到位的話,肯定有很多人都會勇往直前的選擇,如果給老闆提一下這個申請也不是很過分。
加班的時間對於加班來說不是每乙個員工都是有義務的,如果超出上班的規定時間,相信加班來說對自己的工作並沒有什麼好處,因為工作了一天,大家的精力都是非常的累,如果在無私奉獻的加班還沒有加班費的話,就非常的沒有人性化。甚至覺得老闆也是在欺壓員工的時間,這個時候是可以跟老闆提一下的,大家並沒有義務去加班,所以也很正常,老闆也是可以理解的。在加班之前應該就把這一件事情商量好,畢竟在加班的過程中真的是會影響到自己的精力,第二天還要忙於工作,超出工作範圍之內,按正常規定當然是索要加班費才是合理的。
勞動合同規定按正規的道理來說,在規定的時間之內,如果還要加班的話已經違反了規定,因此加班的話對於老闆來說也並沒有無私奉獻的,這一點老闆也是特別的清楚,如果利用員工的休息時間也是違反了勞動合同。但是在工作的時候經常會出現這種事情,我們可以利用相關的法律來保護自己的權益。首先我們肯定是先要和老闆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的話才用法律保護自己,爭取下班之後可以直接放鬆心情,而不是被老闆留下來強迫加班。
浪費員工時間在一般情況下,很多公司已經不會利用員工加班了,當天的事情就會當天的完成,在下班之前工作都會完畢,如果加班的話老闆肯定也會給予加班費。不給加班費的這樣的企業肯定也是走不長遠的,作為老闆肯定也是要合理的利用員工的休息時間,而不是讓員工無無私奉獻的加班。這樣也是在浪費員工的休息時間,更是浪費員工的金錢,所以希望作為老闆的應該通情達理一些多為員工著想。
2樓:一哥八卦娛樂
我覺得還是可以跟老闆提出申請的,因為加班是需要加班費的,就是合理要求。
3樓:網友
從勞動法上來說,是可以要的,但是現在的實際情況看,是不可能的,都是無條件加班,除非你不想幹了,你可以去試試。
4樓:不知道幾千裡也
可以,因為這是員工的合理訴求,不過通常這樣做的後果都不太理想。
5樓:瀟遙子說
自願加班可以向單位索要加班費嗎。
可以跟老闆提加班要加班費嗎
6樓:丙枋茵
當然可以提了,離職後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加班費。這裡有乙個案例供您參考。
基本案情。張某於2020年6月入職某科技公司,月工資20000元。某科技公司在與張某訂立勞動合同時,要求其訂立乙份協議作為合同附件,協議內容包括「我自願申**入公司奮鬥者計劃,放棄加班費。
半年後,張某因個人原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支付加班費。某科技公司認可張某加班事實,但以其自願訂立放棄加班費協議為由拒絕支付。張某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簡稱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申請人請求。
請求裁決某科判消基技公司支付2020年6月至12月加班費24000元。
處理結果。仲裁委員會裁決某科技公司支付張某2020年6月至12月加班費24000元。
案例分析。本案的爭議焦點是張某訂立放棄加班費協議後,還能否主張加班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法釋[2020]26號)第三十五條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辦理相關手續、支付工資報酬、加班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達成的協議,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且不存在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應當認定有效。前款協議存在重大誤解或者顯失公平情形,當事人請求撤銷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加班費是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掘謹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一條明確規定了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加班費的責任。約定放棄加班費的協議免除了用人單位的法定責任、排除了勞動者權利,顯失公平,應認定無效。
本案中,某科技公司利用在訂立勞動合同時的主導地位,要求張某在其單方制定的格式條款上簽字放棄加班橋悄費,既違反法律規定,也違背公平原則,侵害了張某工資報酬權益。故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某科技公司支付張某加班費。
典型意義。崇尚奮鬥無可厚非,但不能成為用人單位規避法定責任的擋箭牌。謀求企業發展、塑造企業文化都必須守住不違反法律規定、不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底線,應在堅持按勞分配原則的基礎上,通過科學合理的措施激發勞動者的主觀能動性和創造性,統籌促進企業發展與維護勞動者權益。
員工說主動加班,作為老闆還要給加班費嗎?
7樓:王希說汽車
用人單位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經沒凳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但一般每天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證勞動者健康的前提下,每天不得超過3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可見,過勞死是指單位選人用人的要求,法定假日的假日,一般休息的工作,把計算頃神單位與數字普遍看待。前者顯然是被動的,可以視為事實上的加班,但仍然面臨著 "識別 "的問題。畢竟,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工作效率的標準。
在這種情況下,員工應該敢於維權,保留工作量的證據,向勞動仲裁部門提供證據,主張加班費,尋求第三方裁決。基本上與勞動者是否繼續在原崗位工作,或是否有具體的生產或管理任務有關,單位對選聘人員是否提供休息場所,勞動者要有心理準備時間等待綜合判斷。
加點是指承擔工作超過法定日標準工作時間的,以小時為單位計算。單位選聘人員與勞動者協商,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是支付過勞工資的必要條件。當然,這是有道理的。
如果支付任何加枯乎旅班費,那些在工作中拖延和徘徊的人將是最大的受益者。而這對有生產力的同事來說是不公平的。畢竟,決定乙個人工作能力的是質量和效率,而不是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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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樓:情感導師素顏
當然還是要給的。畢竟加班是需要支付加班費的攔檔,不管是否是簡談亂對方自願加侍鬧班還是被動加班,但是對方確實有做到加班這一行為。
9樓:f但是
作為老闆是需要給加班費的,不論是怎樣形式的加班都是違反勞動法的,是需要承擔加班費用的。
10樓:士多啤梨甜甜圈
不用,但是要給員工一些小福利,奶茶咖啡,或者一頓晚飯都是可以拉攏下屬的好辦法。
求職中老闆加班沒提加班費怎麼辦
11樓:小lin懂法
1、如果是勞動者自己主動自願加班,那用人單位可以不給加班工資。2、若是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而不給加班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單位支付拖欠的加班工資。
一、老闆不發加班工資怎麼辦
單位拖欠工資、未支付加班費用的,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直接通知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要求單位足額支付加班費用,並且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者可以依法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要求支付拖欠的加班費,或者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加班費及經濟補償金。
需要提醒的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規定,勞動晌脊者主張加班費的,應當就加班事實的存在承擔舉證責任,但勞動者有證據證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加班事實存在的證據,用人單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不利後果。
在加班時注意收集並儲存好相關證據。比如考勤表影印件、加蓋公章的加班安排表、加班時的工作記錄、加班時處理進貨出貨的記錄、加班所做工作檔案、自己經手的銷售記錄、出庫單等。另外,一起加班的同事的證言、加班時間拜訪客戶所取得的客戶證言,在具體的監察及仲裁中也可以發揮證據的作用。
二、單位可以自定加班工資嗎?
用人單位可以自定加班工資的水平,但必須比國家規定的更高%,這三個延長工時的工資支付倍數,是國家規定的,用人單位在執行時,只能比它高,而不能降低。
另外,有些單位「一刀切」,不論什麼崗位的員工,也不論月工資多少,凡是在長假期間上班的一律按統一的標準支付加班工資的,這是不完全正確的。對於工資低的員工,如果單位的加班工資,高於按規定辦法計算的加班工資數額的,那麼是允許的;但對於工資比較高的員工來說,實得的加班工資就可能低於按規定辦法計算的,還是要因人而異的。
單位不給加班工資的情況,在現實工作中很常見,而有不少勞動者歷喚為了保住自己的「飯碗」,也只能忍氣吞聲。而這樣,只會助長用人單位的氣焰,同時也不利於自身合法權益的保護。所以,我們建議在遇到類似情況的時候,一定要敢於維權,通過法律途徑肢謹凱來解決與用人單位之間的糾紛。
如果你加班了,老闆說不給加班費怎麼辦
12樓:韓飛
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加班費。
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申請勞動仲裁可以追討兩年前的加班工資,但是需要勞動者承擔全部舉證責任。
工作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加班小時數×倍;
雙休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加班小時數×2倍;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加班小時數×3倍。
證明加班時間方面的證據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審批單、加班通知、監控錄影、證人證言、加班時所做工作形成的書面文字記錄、電子郵件等。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公司強制加班沒有加班費,合理嗎,公司強制加班2小時還不給加班費 算犯法嗎?
勞動者可以收集證據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公司支付加班費,或者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要求公司改正。根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一 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
值夜班不給加班費可以調休嗎,加班不給加班費,給調休,這個合法嗎
不合格。勞動合同法 第31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此外,勞動法 第41條規定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
你認為員工是否該接受沒有加班費的加班呢?
如果你沒有8小時中至少7小時都在工作,那就請不要抱怨沒有加班費的加班了。別說接受了,那是極力反對!憑什麼有苦讓我們受?又憑什麼有好處了都是領導拿!要是沒有底下工人加班付出,領導們哪來的獎勵?到最後加班幹活連個加班費也沒有!誰樂意幹這事啊!不加班第二天肯定被談話,無償加班的背後有一支神秘的力量在有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