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時約定月的試用期,但是因為公司沒有籤合同,我就辭職了

時間 2021-11-04 13:28:48

1樓:心不平不平事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2樓:榮譽榮譽

按照《勞動法》規定:企業招聘使用員工,應該同聘用者簽訂《勞動合同》,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是非法用工,企業逃避《勞動法》責任。你是否在三個月試用期後,用文字報告要求轉正呢?

如果你寫了轉正報告,公司沒有給你答覆,你可以找勞動部門仲裁,補發你轉正工資。如果你沒有提出轉正報告,但你可以找人證明你工作月份,同公司協商解決。如果你工作的公司不同意協商解決,你可以到勞動局勞動仲裁部門仲裁。

3樓:下

不合法, 你關注試用期工資還是轉正工資幹什麼啊?

你這個直接 事實勞動關係,超過1個月未簽訂勞動合同;後面有6個月應該 拿雙倍工資;懂吧所以別犯傻,你這種情況直接與公司協商,叫他們給錢他們這是違法的。他們不給直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叫他們給你做主,放心你肯定贏,我才處理了一起你這樣的事件,相信我。

記得給分啊

試用期三個月,但沒有籤試用合同,假如我試用期就做了一個月的話還有工資拿嗎?很怕公司不發因為沒簽合同

4樓:職

違法 試用期在勞動合同以內 試用期三個月就籤3年合同 工作開始就籤合同 還得說明轉正要求 來自職q使用者:匿名使用者

就看公司人品了,他要是不發你沒有籤合同確實沒那麼有保障,畢竟沒有法律憑證,最好去和老闆提籤合同的事 來自職q使用者:朱女士

我來公司時說的三個月試用期,但已經過了4個月了,還沒有籤合同,我應該得到什麼補償

5樓:維權律師

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至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應當支付雙倍工資,所以你幹了4個月沒簽訂勞動合同,減去一個月,單位應當另外支付你3個月的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這個問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不想繼續工作了,離職方便,同時可以向勞動部門申訴。想繼續工作,可以詢問人事部門,補籤勞動合同。

試用期被辭退,下次面試怎麼說,試用期一個月被辭退,下次面試如何解釋?求高手給個好的合情合理可以接受理由。拜託了。

等你 這個不是什麼大問題啊,可以不用記入你的簡歷啊,自己個人的簡歷內容的完全是由你個人去選擇的,這樣你肯定首要展示你的閃光點啊,略去對你有影響的東西啊。這又不影響你簡歷的真實性。 根據你的離職證明來吧,不過,被辭退的工作經驗儘量不要寫了。怎麼說呢,這是你自己的選擇,而且,也許下一個公司才是更適合你的...

試用期月之後又幹了不到月但是沒有籤合同不想幹了工資怎麼辦

首先,不籤合同的情況下,走法律渠道是不可能的,只能私了。你現在幹了一個月,第二個月還沒幹完是吧?這樣的話第一個月的工資肯定是有的。第二個月就要看你怎麼說了。好好商量,以一個家裡有事的藉口提出辭職,打感情牌,和平分手的概率會比較高。因為如果不歡而散,吃虧的肯定是你,因為沒有合同。老闆說還要你幹一個月,...

試用期為月,但是工作未滿月公司是否有權不發工資

周律師說 1 按規定,無論工作時間長短,公司都應當發放工資。如果不按時發放,你可以去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2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 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 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 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 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 工作證 服務證 等能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