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違法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2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你的合同必須是三年以上的,試用期才能超過兩個月,為兩個月到六個月。不然超過部分無效,按轉正處理。其次,試用期經過後是不能再補充的,因為這就成了事實上約定了兩個試用期,而法律規定,一個人與一個單位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是籤的3年以上的勞動合同,只要不超過6個月就不違法。我覺得公司有權加的。
另外試用期只能約定一次,如果約定再跟你加3個月 也就是6個月還要再試用 那就是違法了。
希望能給你點幫助吧
4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可以嚴正的予以拒絕,如果過了試用期,勞動者可以根據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要求轉正,享受正式員工的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5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與員工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這是《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的,而且約定試用期的期限也是有規定的,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你可以嚴正的予以拒絕,並根據你們簽訂的勞動合同要求轉正,享受正式員工的待遇。如果不行起訴到法院。
簽了不滿一年勞動合同,幹了三個月說我試用期不合格把我辭退了,公司該賠我多少?
6樓:似弒而非
這個得問問勞動局,他們會幫你調查的。
7樓:來自升金湖率真的銀樺
暈你要討回是你尊嚴,不是錢的問題,你可以找勞動局仲裁這個公司。
8樓:美兒姐
可以去找個律師談談,他們會給你滿意的答覆的,問問不要錢?
我公司與某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滿,公司對於該員工的試用期工作表現不滿意,建議延長
9樓:
1、不成立,如你所言,部門是公司的一部分,出錯了是公司負責,明顯錯誤公司可以追究部門責任。
2、勞動者只能告公司
勞動合同上沒註明具體工資,勞動合同上面不寫工資怎麼辦?
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 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 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 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勞動...
我想知道簽了勞動合同,沒到期要辭工,合同上沒寫違約辦法的,只寫協商解決的,可否拿到工資
1 勞動法 第三十一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只是通知而已,不需要單位同意。2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附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
我和前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是簽了保密協議,被上家公司起訴,沒有按照保密協議
112333束脩 1只要你不是經理以上級別或核心技術人員,保密協議形同虛設。每一個勞動者自入職之日起,都有義務不對公司可產生經濟效益的機密洩露與第三方。2但保密協議與競業限制協議不同,競業限制協議可以約束勞動者在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在其他同業公司就業。脫密期,用人單位應當支付不低於過去12個月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