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勞動法臨時工辭職的有關問題,勞動法是怎樣規定辭退臨時工補償的

時間 2021-08-11 17:12:03

1樓:萍萍姐姐

如果覺得不公平或者有異議,就去勞動仲裁投訴,會得到解決的。

2樓:天蠍

有幾個工廠用人單位按照勞動法來辦的,一個地區,沒文化沒技術的打工者越多,勞動部門越袒護當地企業,

3樓:來自三塔寺自然萌的月華石

我是臨時工,現在一個工廠上班,因上班時間太長,每天十二個小時,十三小時也做過,請個假都不批,我上了5天班,我現在要辭工,他要扣百分之30.我想問一問他們這樣做合法嗎?我現該怎樣做

勞動法是怎樣規定辭退臨時工補償的

4樓:百度文庫精選

內容來自使用者:張邦金

1、不合法;

2、在補償;

3、向勞動保障部門投訴;636f707962616964757a686964616f31333433646430

4、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直至向法院訴訟。

5、投訴或仲裁。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用工必須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不能以臨時崗位為由拒籤。那麼勞動法是怎樣規定辭退臨時工補償的?

網友提問:辭退臨時工需要付經濟補償金嗎?

律師回答:

2023年《勞動法》實施以來,原來的「臨時工」的概念一般不復存在,因此應將該「臨時工」理解為您單位的聘用人員。

2023年《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第14條規定: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滿後,因用人單位方面的原因未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續而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的,視為續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及時與勞動者協商合同期限,辦理續訂手續,由此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023年的一年期勞動合同期滿後,雙方沒有續簽合同,但是由於該聘用人員繼續為你單位工作,因此已形成事實上的勞動關係,應視為續訂勞動合同。關於續訂的期限,目前尚無明確規定,一般以前一次合同的期限為準。因此每一次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均為一年。

您單位今年7月解除勞動合同,應該以此確定您單位是否提前解除了勞動合同。如果屬提前解除了勞動合同,應當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法有沒有關於臨時工或者是假期工這方面的規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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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是在試用期也有要求,試用期有時間限制,過試用期後必須按照勞動法繳納社保,即使臨時工,派遣工,合同工等等。只要有用工事實就必須買。依據勞動合同法規定 1,如果單獨只約定了試用期,未約定勞動合同期限的,視為沒有試用期。2,從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應當繳納社保。而不論試用期和非試用期。3,從建立勞動關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