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霓虹說教育
我覺得這樣的事情非常過分,因為這樣的hr已經侵犯了別人的私隱權。
當應聘者把個人的簡歷交給公司以後,說明這個應聘者對用人單位有了基本的信任,用人單位可以因為自己的理由而拒絕這名應聘者,但是不能夠隨意洩露別人的個人私隱。
有人因為沒有入職而被洩露個人私隱。
杭州的一名郭女士面試了乙個用人單位,因為自己的個人原因而沒有選擇入職,hr因為個人情緒的問題,就把這名女士的個人資訊發到了朋友圈裡,並且對這名女士進行指責,這個事情也引發了很多人的熱議,很多人不會覺得這名女士做錯了什麼,反而會覺得hr的職業素養堪憂
這樣的行為已經侵犯了別人的個人私隱。
hr確實有權利接收面試者的個人簡歷,但沒有權利對別人的資訊進行暴露,更沒有權利把別人的資訊洩露出去。從這個事件裡面,我們可以看出這名hr的職業素養非常差,不僅侵犯別人的個人私隱,還會因為個人情緒的問題而影響工作。 hr應該是乙個找尋優秀應試者的職位,而不是乙個憑藉著個人情緒而去作出判斷的職位,這樣的不職業的行為也必將影響這名hr的職業發展。
找工作本來就是乙個雙向選擇的問題。
有些hr可能分不清楚自己的位置,他們會覺得自己是用人單位的一方,所以他們就有權利選擇面試者,而面試者沒有權利選擇公司。其實在職場上,沒有誰應該對誰怎麼樣,找工作本來就是乙個雙向選擇的問題,既然別人因為一些個人原因而沒有入職,這個時候也沒有必要惱羞成怒,甚至做出一些傷害別人私隱的過激舉動。<>
2樓:小瞎子
我覺得這樣做很過分。應聘沒有去入職,簡歷被掛仍是朋友圈,是侵犯個人私隱的行為。就算人家沒來入職。你可以將它加入黑名單,但是你不能掛人家的朋友圈。
3樓:昕昕學姐
這樣的行為已經侵犯了應聘人的肖像以及私隱,同時也是屬於違反還有沒有素質的現象,像這種人事招聘應該受到道德的譴責。
4樓:在翡翠谷抖腿的開心果
這是一種非常不好的行為,而且也很不道德,就這樣把別人的私隱放在朋友圈裡面讓別人議論紛紛的,即使別人沒去也不應該這樣做,有點洩憤的感覺。
5樓:哇塞塞影視剪輯
我覺得這件事情雙方都有錯誤。所以雙方都應該跟彼此道歉,從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6樓:無能為力大蒜
我覺得這是一種違法的行為,公司這樣做是非常不對的,即使是應聘者沒有誠信,也不應該實施報復洩露個人資訊。
7樓:賽笑縫魅
錯誤行為。因為把別人的簡歷掛在朋友圈是對他人的一種不尊重,並且還別他人的個人資訊洩露出去了,已經構成了犯罪行為。
8樓:一一邊邊
人事的行為已經涉及侵權,他可以不錄用應聘者,但他沒有權利把應聘者的簡歷公之於眾,這給應聘者帶來很大的影響,這麼做極其沒有道德。
9樓:小清新樂談
我覺得這種行為是非常不正確的,人家沒有入職,你就把簡歷掛在朋友圈。是特別不禮貌的行為。
10樓:愛小樹苗
我認為這種行為非常的過分,已經嚴重的侵犯了私隱權,這種人事是非常的沒有素質。
11樓:幸福小豬豬
我覺得這是一種洩露應聘者個人資訊的行為,當事人可以和該公司進行談判,也可以通過法律的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2樓:月平寒霜經驗之窗
直接釋出到朋友圈,就是不希望應聘者找到工作,相當於有一種報復的感覺。
13樓:老龐家小
我覺得人事的做法是不對的,他侵犯了求職者的個人私隱,作為hr要有職業道德。
14樓:叮噹必過
我覺得這個公司人事部的做法已經嚴重觸犯法律了,他這已經算是洩露他人資料。
15樓:愛小樹苗
這就是為什麼如今個人資訊洩露比較嚴重的情況,很多人都不遵守自己的職業道德而產生的,希望這種情況可以引起大眾的重視。
16樓:御用百科小火
我覺得這樣的行為真的是一種違法行為吧,應該追究對方的法律責任。
應聘沒去入職簡歷被人事掛朋友圈,這事你怎麼看?
17樓:網友
我們大家在找工作的時候都會給公司投遞簡歷,如果投遞簡歷之後被對方通知面試,也被對方通知錄取為正式員工,之後自己沒有去入職,這個時候招聘公司的人事把自己的簡歷掛在朋友圈,這種做法其實是非常不合適的。<>
招聘和應聘是乙個雙向選擇的過程。我們在找工作的時候,有時候可能是我們非常希望去乙個公司,但是對方覺得自己不符合公司的要求,會拒絕我們的請求,也有的時候公司覺得自己的能力非常符合他們的崗位,是自己對於公司距離的遠近,上公升空間,薪資待遇,保險福利等等一些沒有達到預期的要求和標準,就會選擇拒絕去公司入職,本身就是乙個選擇的過程,如果沒有達成合作意向,那麼也繼續進行招聘和應聘即可,沒有必要,因為這件事繼續糾纏下去。<>
如果因為自己應聘上乙個崗位而沒有去入職的話,人事把自己的簡歷掛在朋友圈,自己有權力去要求對立刻把這條朋友圈刪除。因為個人的資訊是一種私隱,對方公司的人事沒有權力把自己的資訊掛在他的朋友圈上,這是對自己的不尊重,也是他工作的一種失職,所以對於這樣的做法,自己可以向公司反映,要求公司立刻對這件事情進行處理,並且向自己道歉。<>
也許這個人事是因為對方同意了自己來入職而沒有入職生氣,才會想到了這樣的辦法,進行了一下小洩憤。無論這個人事是出於什麼樣的目的,肯定是因為對於應聘的員工非常不滿,才會做出這樣的做法,但是這樣的做法非常欠妥當,這不是乙個專業的人事應該做的事,還是要端正自己的心態,儘快的部署下一步的招聘工作才是正事。
18樓:慧慧答題
這屬於故意洩露個人私隱,可以去相關部門進行舉報維權處理,這樣的做法實在是令人啟齒。
19樓:細細
我覺得人事這是在洩露應聘者的個人資訊,這件事情應該要嚴懲這個人事,不能姑息。
20樓:夏見冬
我認為這個公司的人事侵犯了你的肖像權,他將你的資訊洩露了出去這是違法的行為,可以去尋求法律的幫助。
21樓:小努力哇
應聘沒去入職簡歷被人事掛朋友圈,這就是在洩露個人私隱呀。就算這個應聘者沒有按照約定入職你生氣了但是也不能把人家的入職簡歷放在朋友圈,畢竟這樣會讓很多人看到他的私隱。
22樓:哇塞塞影視剪輯
這樣的事情雙方都有錯,所以雙方都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對對方進行道歉。
23樓:辰楠侃
我認為這樣的人是違背了職業道德,將面試人的資訊洩露,應該找到該公司人事維護自己的權益。
24樓:巧克力胖胖糖
肯定侵犯了私隱權啊,並且這家用人單位還艾特了同行說不能用這樣的人,這明顯就是報復心理呀,刪除資訊還得道歉,還得給這位女士一定的補償。
25樓:依依很美的
我覺得是非常不道德的行為。這樣不僅洩露了個人資訊。而且也侵犯了別人的私隱。
26樓:小李美死了
我覺得這件事情非常的惡劣。沒有去入職就被暴露個人資訊,是非常沒有素質的行為。
27樓:國權演講社
應聘未入職,私隱被掛朋友圈。面對不誠信者,這人事經理的方法妙。
應聘沒去入職簡歷被人事掛朋友圈,這種做法合適嗎?
28樓:手裡捧著那窩窩
這種做法非常不合適,不僅嚴重損害到個人的私隱問題,還有損公司的形象,個人覺得這樣的人做事太極端,根本不適合做人事。
29樓:愚喬啊
不合法,不合適。人事應該就這種行為,向當事人道歉。
30樓:老龐家小
這種做法不合適,這名人事侵犯了求職者的個人私隱,如果求職者追究的話,他是要賠償的。
31樓:開個心冒個泡
不合適。因為他的這一做法已經對應聘者的顏色造成了一定的影響,從而還會影響應聘者的一些就業問題你覺得他的身心有著一定的損害。
32樓:你還好嗎
這種做法非常的不合適,而且這樣的行為是非常的沒有素質,把別人的簡歷放在朋友圈,是相當於把別人的一些事情都公佈在了大眾的視線中,這種行為不值得表揚。
33樓:大樹苗
不合適,這樣的做法相當於侵犯了別人的私隱,沒有經過別人的同意,屬於違法行為。
應聘後沒入職簡歷被人事掛朋友圈,這一做法合適嗎?
34樓:醬油作者
我覺得這樣的行為是不對的,一定程度上侵犯了應聘者的私隱,而且感覺有點不道德。
那讓我們來梳理一下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吧!
故事的主人公是乙個杭州的女士。
在網路上面找了一家工作還是非常滿意的,因為自身的條件比較優秀,對方馬上就同意了這個女士的各種條件,並且給他發了乙個offer,當時那家公司的乙個經理加了這位女士的微信兩個人聊的還是挺好的,經理也跟這位女士再三的確認會不會來,本來已經在原有的期限上延長了六天的時間,可是到了最後一天的時候,這個女生通知人家不會來了。
女士的簡歷被掛到了網上。
因為女生沒有按時的去公司入職,所以公司的人就感到非常生氣。於是就把女士的簡歷掛到了網上。女士看到了自己簡歷被掛到了網上之後,就去找公司那邊的人去理論,她認為自己的權益受到了侵害,並且找來了一些記者,記者跟著去問了事情的大概,公司那邊才把朋友圈那條訊息給撤回去了。
這位女士說公司之所以把自己的簡歷掛了出來,就是想要自己找不到工作。公司那邊的意思就是因為這個女生不守誠信,所以發到微信的朋友圈裡面就是想要氣一氣她,並沒有想要有洩露私隱的意思。
其實我覺得雙方都有做的不合理的地方吧。我們找工作的時候確實應該遵守誠信,公司已經答應了女生的各種要求,因為她比較優秀,所以公司拒絕了很多的候選人。而且之前他們在微信上溝通的時候這個女生確實是答應要去的,結果最後一天卻冷不丁來了這樣的乙個訊息,說不能去入職了。
女生的做法確實有欠妥當但是找工作就是乙個互相選擇的過程,公司有權利拒絕乙個應聘者,同樣公司發了offer的時候,應聘者也有權利不去入職。不管怎麼樣公司都不能以這種侵犯個人私隱的行為把人家的簡歷公佈於眾。
大家怎麼看呢?
35樓:小李教育空間
這樣的做法肯定是不合適的,而且也已經是一種違法行為了,應該要受到嚴懲。
36樓:偉公升偉
這一做法當然不是合適的。人事部私自將別人的私隱公佈於朋友圈裡,已經違反了法律。
37樓:職場百事露露
當然是很不合適的,這樣的做法多傷人心,因為它也沒有經過權益。是特別不好的,嚴重影響自己的。
38樓:右手年華
這樣的做法是不合適的,這樣也是沒有素質的行為,同時也會遭受很多人的道德譴責,也違背了自己的職業素養和操守。
39樓:橘子學姐幫你解答
不合適,如果有自己的姓名或者**可以投訴他,侵犯肖像權,而且這個做法會讓自己感到不舒服,這樣的做法還是不太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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