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過了辭職,但是沒有轉正,需要提前幾天申請 不批怎麼辦

時間 2021-09-12 20:29:33

1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過了,但是沒轉正,辭職需要提前三天提出,沒有什麼批不批的,因為你沒有轉正,你提前三天告訴公司,起到了告知義務,三天後就可以自動離職了。到了工資發放日沒有給你發工資,你可以**問公司,如果對方強硬不願付你工資,這時候你可以去勞動部門申請仲裁。但是建議你有在該公司工作的相關證明和證人,方便勞動仲裁

2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內需提前3天提交離職申請,試用期過後需提前一個月提交離職申請

3樓:o望穿天空

不批辭職 不存在告不告的~

你是不是涉及到工資不發了?如果是拖欠你的工資不發,這個你可以去告的~到公司註冊地的仲裁廳去就行,帶上勞動合同和身份證就好了~

至於你的另外一個問題,辭職需要提前幾天申請,這個對你來說無關緊要了,公司是什麼流程就按什麼流程走就好了,想辭職了,直接去公司人事去申請辭職就行了,至於要幾天以後才可以辦理離職交接手續,可以問人事的~正常情況下,一般公司試用期內辭職的,是要提前3天申請辭職,試用期後的是要提前30天申請的~

4樓:匿名使用者

30天。可以去。可以以工資未足額發放或者...告。

正式員工辭職一定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嗎?

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辭職需要提前,但分情況如下。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勞動者違法,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該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承擔。

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或**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工資或不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6樓:超大西瓜

勞動法規定是要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公司領導的,並且在書面通知上不能寫離職申請,要寫離職報告(原因是如果是申請的話,公司可以批也可以不批,但如果是離職報告的話就不存在公司是否給你批准的問題了)。

不過有的公司會認為你心都不在工作上了,而且你的工作又有很多人可以替代,我何必給你工資讓你佔用公司資源呢?這種情況下,通常公司會允許員工提離職後不滿一個月就離開公司,如果這家公司很頂真的,個麼你就只能待到1個月之後再離職了。

大多數公司都要求提前1個月書面提出申請,一般也就花個1-2個星期就結束了,但是要是死一點的公司就一定要你提前1個月,時間不到不放人。

7樓:

辭職一定要提前30天嗎

8樓:劍信

是的。這是為了維護單位的合法權益。正式員工離職必須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將離職通知書遞交人事部門或者自己的直屬領導。

一個月之後就可以走人了。離職通知書最大的特點就是到期走人,不需要任何人的批准。

9樓:我愛蘇酥糖

一般公司都會要求員工如果離職的話,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單位,單位好找其他人代替她

10樓:忙碌的男人

員工辭職如果說是一人一崗的單位,一定要提前跟領導說一下,防止因為員工辭職帶來工作交接上出現問題,以及在這期間好找到能代替你工作的人

11樓:無患子

是的,除非有意外事故受傷等特殊情況,讓單位有一定的準備時間

12樓:找法網

正式員工辭職一般是要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方可辭職,但用人單位存在過錯時可以隨時辭職。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經濟補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工傷職工工傷休假回崗,過了試用期但是未轉正,公司是否可以辭退

試用期過後沒有辭退就屬於正式職工了,公司辭退是可以的,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給經濟補償金然後辭退。1 6級別傷殘,非本人意願公司是不能辭退的。其他情況沒有明確規定。如果工傷職工休假結束上班,沒達傷殘等級的,用人單位可依法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四十條 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否則就屬違法解除。1...

試用期員工自動辭職是否需要賠償,試用期員工自動辭職是否需要賠償

法律實務研究 試用期內離職的,勞動者不需要支付賠償。但下列情況下,應當支付相應的賠償 用人單位提供專項業務培訓,並約定服務期的,勞動者服務期未滿的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保密義務及競業限制義務的,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協議的。 如果用人單位有 勞動合同法 第38條所述之情形,用人單位應該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

試用期,辭職,有違約金嗎,試用期辭職需要交多少違約金嗎?

張力的工作能力很快得到了公司高層管理者的賞識,並在他進入公司工作3個月後,公司決定派他到國外參加為期1個半月的培訓。考慮到公司需要承擔的培訓費用金額比較大,同時也希望能留住張力這樣的人才,在培訓之前雙方簽訂了一份 培訓協議 約定了張力在培訓回國後必須為公司服務五年,否則就要支付6萬元的培訓費。可是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