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突然調整薪酬制度,勞動合同是否要重新簽訂

時間 2021-09-12 13:38:47

1樓:墨汁諾

1、如果雙方對薪資變更達成了一致意見,可以重新簽訂合同,法律對此沒有規定。

2、調整薪酬制度是公司的權利,經過符合公司的制度的程式頒佈施行,對員工應承擔告知義務。合同不需要重籤,如果薪酬金額未變或增加,不影響合同繼續履行,如果寫明瞭結構,可做合同變更。

3、如薪酬金額降低,需徵得員工同意。如強制執行或以協商不成解除勞動合同,需支付補償金或賠償金。

2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進行工資制度改革,工資改革方案應退過職代會討論通過才能生效。

3樓:街頭街頭小子

在試用期間估計不會按新的結算方式結算工資的,你可以等試用期滿了以後要求籤訂正式的勞動合同,在簽訂的時候不就能按新的制度來了嗎?

4樓:匿名使用者

調整薪酬制度是公司的權利,經過符合公司的制度的程式頒佈施行,對員工應承擔告知義務。

合同不需要重籤,如果薪酬金額未變或增加,不影響合同繼續履行,如果寫明瞭結構,可做合同變更。

如薪酬金額降低,需徵得員工同意。如強制執行或以協商不成解除勞動合同,需支付補償金或賠償金。

工資增加後需要重新簽訂合同或修改合同麼?

5樓:白色的明

工資增加後不需要重新簽訂合同或修改合同,如有需要可以在原有的合同上進行變更。

一般勞動爭議案件中工資的舉證責任在用人單位,也就是說,將來如果對工資金額有爭議只要說個金額數即可,而用人單位則必須充分舉證,例如有勞動者簽名確認的工資支付記錄等,否則將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6樓:找法網

工資增加後一般情況下不需要重新簽訂合同或修改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的內容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第三十五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7樓:韓飛律師

工資增加後是不需要重新簽訂合同或修改合同的,如有需要可以在原有的合同上進行變更。

一般勞動爭議案件中工資的舉證責任在用人單位,也就是說,將來如果對工資金額有爭議,你只要說個金額數就行,而用人單位則必須充分舉證,例如有勞動者簽名確認的工資支付記錄等,否則將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勞動者最好也存證,例如工資條、銀行帳戶記錄等,更大程度的保障自己權益。

8樓:匿名使用者

不需要,只需要按照公司內部管理流程進行審批存檔即可。

9樓:我好無聊

不需要,一般勞動爭議案件中工資的舉證責任在用人單位,也就是說,將來如果對工資金額有爭議,你只要說個金額數就行,而用人單位則必須充分舉證,例如有勞動者簽名確認的工資支付記錄等,否則將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勞動者最好也存證,例如工資條、銀行帳戶記錄等,更大程度的保障自己權益。

如果實在不放心,可以在原有合同的基礎上進行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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